铜仁合同法律师 姚元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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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条款期限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

2022年8月27日  铜仁合同法律师   http://www.yyxhtlaw.com/

  姚元勋律师铜仁合同法律师,现执业于贵州锦江河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姚元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保密条款期限

  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为了保证企业的核心商业机密不被泄露,一般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或者保密条款。那么,保密条款期限呢可能大家也比较好奇,为了让大家更加了解,针对相关的法律疑问,下面就由为大家具体介绍关于保密条款期限的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希望阅读完后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保密条款期限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签订竞业协议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也就是说保密协议的时间规定不得超过两年。

  二、公司如何起草保密协议

  1、约定对象要明确。首先,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2、约定时间不能过长。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3、违约金约定不能过高。违约金的约定不能没有根据的约定高价,有的企业在违约金条款上一味的求高是不正确的。违约金的约定应该根据行业的情况和预计的企业损失进行约定。

  4、需要约定补偿。竞业禁止条款属于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义务的双务条款。劳动者承担特定时期不与公司竞争的义务,公司承担给予相应补偿的。

  三、期满之后是否可以不保密

  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保密协议约定了禁业限制的,应当继续履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它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保密事项,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进行限制区域、期限、经济补偿和违约金数额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但禁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就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关于保密条款期限的相关法律内容,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如果负有保密义务的当事人违反协议约定将保密信息披露给第三方,给另一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负有保密义务的违约当事人将承担民事上的赔偿。如果您还有更多相关的法律疑问,欢迎访问,我们会有专门的律师为大家答疑解惑。

合同履行包括哪些原则,履行合同有哪些原则

我们知道,合同在订立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遵循一定的原则,而合同订立之后履行的过程中,也是有一定的原则的。那究竟合同履行包括了哪些原则呢请跟随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

一、合同履行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是指债务人通过完成合同规定的义务,使债权人的合问权利得以实现的行为。合同的履行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全面履行的原则。合同订立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义务的主体、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以及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要守信用、讲实话、办实事,要有善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中要相互配合协作,以利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义务。这就要求当事人要根据不同合同的不同情况,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有的需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说明;有的需要协作;有的需要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做好准备;有的需要保密等。

公平合理的原则。在订立合同时,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有的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应以公平合理的原则,采取补救措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条款加以解决;若当事人协商不成,就应按照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不能确定,就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二、内容约定不明的合同如何履行

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

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合同法》第61条所规定的“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原则

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合同法》第61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

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结合合同的其他方面的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因为合同是一个整体,当事人就某一具体条款明确规定,但在其他条款中涉及这一问题时,就可以按照该条款加以确定。

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是指在合同当事人就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按照人们在同样的交易中通常采用的合同内容加以确定,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无论在国内交易中,还是在国际交易中都已形成了许多交易习惯:这些交易习惯可以用来补充当事人合同的内容。

法定补充原则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合同的补缺规则,是指法律规定的,适用主要条款欠缺或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确,但并不影响其效力的合同,以弥补当事人所欠缺或未明确表示的意思,使合同内容合理、确定,便于履行的法律条款。

关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原则,就为大家整理到此,根据上文的讲解,合同履行的原则包括了全面履行的原则、诚实信用的原则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